煤礦干部上崗檢查扒渣機管理維護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扒渣機檢查工作,及時發現扒渣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扒渣機專業“管理制度”中對扒渣機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機電副礦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于 2 次;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管理部門負責
人每月上崗檢查不少于 3 次;機電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每周上崗檢查不得少于 1 次。
(三)檢查內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扒渣機完好狀態、機房硐室質量達標情況、各種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存在“三違”現象等。對上崗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責令有關單位及人員采取措施,限時間給予處理。
(四)對于檢查中發現有“三違”現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干部上崗要認真填寫干部上崗記錄,下次上崗落實上次檢查問題處理情況, 沒有處理的應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